重要的问题在于,如何实现自觉。
他不像王弼那样,表面上以孔子为圣人,而实际上恢复和发展了老、庄思想。提倡个体,轻视群体,成为这个时期的主要风尚。

它公开主张,人的感性形体是根本存在,所谓名教、礼义、忠信等等,都不过是名而已。所谓大者自足也,所谓小者无余也,谁也不能自大,谁也不必自小。问题在于,这个自得之性虽是自然,却并不仅仅是现象本身,毋宁说它就是现象的本质,用郭象的话说,它不是迹,而是所以迹者。[35]《庄子注·齐物论》。[39]《列子集释》,中华书局1979年版,第218页。
裴頠的任务是肯定名教而反对超越,肯定有为而否定无为,他虽然不得不从本体论上进行论证,因而吸收了自然论的思想,在反对目的论和造物者这一点上同所有玄学家是共同的,但他所说的有,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存在,他所说的理,主要是社会伦理和名教纲常,所以他只强调天理、至理的重要性。这就否定了人性自我发展的无限可能性。郭象的物各有性和自足其性的思想,可以说有两方面意义。
空无之美不可称,但有形之故却是存在的,这个故就是理或至理、天理。夫耳目口心,皆顺其性也。嵇康认为,人和自然界是一个整体存在,不必把自然界作为对象去认识,不必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推理,只要进行直观体验就够了。自我完全是个体存在,具有个体的独立性。
这里提出了情感体验的内在性和心性主体性的原则,实际上是说,人的性情之实现,不在于客观对象,而在于主体自身。正因为指是天人合一的绝对整体,不能言说,不可认识,只能直觉体验。

因为这里所说的道德,是纯粹的自然之道,作为人的精神存在,它与儒家的伦理道德毫无关系。人们都强调裴頠以有为体,批判虚无,但是对于他的天理、至理之说却常常忽视,其实这是裴頠思想的根本特点。[31]《庄子注·齐物论》。但同时却在主观精神上达到了无穷和无极。
《杨朱篇》则追求生前的享乐,至于死后如何,它是不问的。五 不管是玄学前期的自然论,还是后来的名教自然合一论,都没有明确解决感性与理性、现实性和超越性的关系问题,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玄学心性论。每个人虽然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,并且具有某种独立意识,但这种独立性实际上是有条件的,是被限定了的,因此不能超出这个界限而有所企求。嵇康并不反对人的生理需要,但他主张一切生理欲望都要符合自然之理。
他把人性限定在主观自我的范围之内,是指人的潜能或才质,又是指自我意识或主观精神。玄学中的贵无派崇尚自然而轻视情欲,崇有派把情欲置于名教至理支配之下,《杨朱篇》公开反对这两种倾向,充分肯定情欲的存在,这是对儒家心性论的一次彻底批判,也是对玄学心性论的一个否定。

裴頠的任务是肯定名教而反对超越,肯定有为而否定无为,他虽然不得不从本体论上进行论证,因而吸收了自然论的思想,在反对目的论和造物者这一点上同所有玄学家是共同的,但他所说的有,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存在,他所说的理,主要是社会伦理和名教纲常,所以他只强调天理、至理的重要性。这是中国哲学传统所不能接受的,因而很快就消失了,但它在中国心性史上的地位,决不可忽视。
这就是他所说的与道同体、以无为心,实现人的真正存在。欲不可绝,智不可去,故宝生存宜[25],是人之情。只是这时一切皆出于自然,并无任何道德功利的追求。它所说的自然、自我,作为具体的感性存在,既不具有普遍性和超越性,也不是郭象所说的迹和所以迹者。他不像王弼那样,表面上以孔子为圣人,而实际上恢复和发展了老、庄思想。向秀是竹林七贤之一,但他和嵇康、阮籍的思想有很大不同,他也讲自然之性,但其意义已有很大变化,主要是容纳了人伦天理的内容,调和儒道为主要特征。
既然《杨朱篇》认为,名理本身就是虚伪,那就没有什么是非可言。至理尽乎自得也[29],这同使之然所说的化感错综之理,又有所不同。
他所说的有,是现实存在,不具有任何超越性。嵇康不仅反对仁义,而且反对知识,他认为,圣智、名利、知识、仁义,都是外在的东西,是对朴即自然本性的破坏,只能使人丧其真、散其朴,即丧失自然本性。
自然就是人的真性,无为就是顺其自然之性。这是一种彻底的自发性,同时又是高度的自觉,看起来完全回到了自在的存在,实际上却是自为与为他的统一,各适其性而相与为功,唯其无心,故能弥贯万物而玄同彼我,泯然与天下为一而内外同福也[37]。
嵇康的心性论以形神合一、身心合一为基础,他的理论更具有个体性特点。在郭象看来,既没有超越的道,也没有产生万物的天,人和万物就是自然界的存在,也是自身的根据,自己产生,自己存在,自已发展,这就是自然,没有任何东西是人和万物的使之然者。自然既是人的本体存在,就应该各适其自然之性,不应有人为的道德教化,自然已足,为则败也[7]。因为它不仅有深厚的社会基础,而且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。
只要自足其性,人人皆当自贵,而不必相贱,这里并没有什么客观的绝对价值标准,只在于能不能实现自我价值。自然作为自在的存在,就是人的本质,不是存在先于本质,而是本质即存在,这就是玄学本体论的特征。
何晏、王弼的自然本体论,把儒家名教置于自然之下,受自然法则的统御。如果越出性分之外,便是丧失了自性。
另方面又论证理以有为体,否定了向秀以理为生生化化之本。实无名,名无实,名者,伪而已矣。
它标志着人性的一次解放,也表现出对人生自由的追求。其结果是与变化为体,既回到现象界,又进入玄通泯合的主观境界。向秀提出,人之有情有欲,出于天理自然,是人的本性。他所说的天理人伦,不仅仅是饮食声色之类,而且是人的社会伦理,加好恶荣辱之类,其特点则是用自然解释名教,用天理解释人伦。
[29]《庄子注·齐物论》。[3]《三国志·钟会传附王弼传》。
嵇康的自然超越论,不仅超越名教,而且超越了社会。嵇康提倡的自然,并不是提倡回到原始社会的洪荒之世,而是主张不扰不逼,使人民的自然本性得到自由发展,各得其愿,各从其志。
夫仁义自是人之性情,但当任之耳。阮籍很强调精神的超越,神者,自然之根也[13]。 |